“鑑於被告人有自首情节,到案后主动交代犯罪情况,且协助警方抓获打击多个人贩团伙,解救数千名妇女儿童,有重大立功表现!”
法官的声音还在继续。
“依法从轻处罚。”
“判处被告人石良,”
全场静得能听见呼吸声。
“有期徒刑十八年。”
那三个字落下来的时候,李良抬起头。
他看著法官,愣了一下。
十八年。
不是死刑,不是无期。
是十八年。
他嘴唇动了动,想说什么,又咽回去了。
然后他低下头,看著自己的手。
那双手,戴著銬子,粗糙的,布满老茧的。
还能活著吗?
李良恍惚的想起那天晚上,他蹲下身,把那双做好的鞋放在江莹莹面前。
那时候他就准备好,交代在这儿了。
死刑,或者无期,都行。
反正他这种人,活著也没什么意思。
娘走了。
阿辞有莹莹照顾。
挺好的,周局前天都和自己说了,她都开公司了,阿辞也好好的。
他没什么放不下的。
可现在,十八年。
等他出来,七十七了。
要是能活著出来,阿辞应该有孩子了吧?娘是不是也回到北平了?
他忽然笑了一下。
很淡,很轻。
笑著笑著,眼泪流下来。
他没擦。
就那么站著,低著头,让眼泪往下淌。
可……娘应该也恨他吧?
明明几十年前,自己就能带她离开大山的。
娘当年带著他逃过那么多次,教他识字读书,把那些信缝在衣裳里,就是盼著他有一天能走出去。
可他呢?
他走不出去。
一年又一年,一年又一年。
困在那个山沟沟里,困了五十多年。
等终於走出来的时候,却依旧没能送她回家。
他也辜负了娘给他取的名字。